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学生自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自管会健康发展,现开展新一届校自管会部长聘任工作,面向全校范围选拔若干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骨干,组成新一届校自管会部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竞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选拔办法
1、职位设置
校自管会部长若干名。
注:1、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协调各部工作。
2、公寓协管部:负责配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部对学生公寓学生的生活秩序进行全面协管,开展寝室文化宣传等相关活动。
3、伙食督导部:负责配合学校后勤管理处餐饮服务中心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开展饮食文化宣传等相关活动。
4、宣传策划部:负责委员会有关文稿的书写与修改以及相关新闻报道的宣传等工作。
5、学风促进部:负责监督学生日常学习行为,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组织学生骨干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学风建设。
6、行为监督部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倡导文明行为,对不良行为进行监管。
7、爱心助学部:负责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服务工作并组织开展各类爱心助学活动。
8、信息反馈部: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并反馈。
9、心理教育部:负责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10、新媒体中心:负责委员会各项活动相关的条幅、宣传海报、视频制作、图像采集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校自管会部长成员须为在籍本科14、15级学生,有学生干部经验或有突出特长者优先。
(2)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具有很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7)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须无欠学分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选拔程序
1、如有意向为全校学生服务的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到综A803提交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6号(8:00—16:30)。如有特长,明确标注。
2、学生工作部(处)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同学进行材料复审、面试,评审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评定。
3、候选人通过公开竞聘演讲答辩产生新一届校自管会部长,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积极落实。请学院接到通知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择优推荐,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校学生自我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校学生自我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长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