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学生自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自管会健康发展,现开展新一届校自管会主席团聘任工作,面向全校范围选拔若干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骨干,组成新一届校自管会主席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竞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选拔办法
1、职位设置
校自管会主席团5名。
注:主席负责校自管会全面工作。副主席负责办公室、公寓协管部、伙食督导部、宣传策划部、学风促进部、行为监督部、爱心助学部、信息沟通部、心理教育部、新媒体中心十个部门工作。
2.任职条件
(1)校自管会主席团成员须为在籍本科14级学生,有学生干部经验或有突出特长者优先。
(2)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具有很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7)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须无欠学分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选拔程序
1、如有意向为全校学生服务的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到综A803提交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11月23日。如有特长,明确标注。
2、学生工作部(处)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同学进行材料复审、面试,评审小组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评定。
3、候选人通过公开竞聘演讲答辩产生新一届校自管会主席团,
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积极落实。请学院接到通知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校学生自我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表: 校学生自我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