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974号)的精神,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拨款仅用于资助2020届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校领导小组评审决定,推荐郭妍欣等5名同学2018-2019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具体名单如下: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现将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29日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411-86323615,0411-86323600
公示期: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9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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